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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下列不属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的是:
A.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
B.决定、执行强制措施
C.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
D.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查起诉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0年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本题中,D项应是“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
8.甲的父母去世后,甲因法定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甲欲出卖该房屋,遂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一旦交付,所有权即转移给乙。合同缔结后不久,甲即完成了该房屋的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买卖合同全部有效
B.房屋买卖合同全部无效
C.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
D.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甲因法定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无需办理过户手续。甲有权利对此房屋进行买卖。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本题中合同缔结后不久,甲即完成了该房屋的交付,但未完成登记,所以房屋所有权未转移。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题中,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影响。但合同中关于“房屋一旦交付,所有权即转移给乙”的约定,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规定,该部分约定无效。但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因此,该合同部分有效。
因此,选择C选项。
9.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A.中国公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
B.文字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口述作品等均受著作权法保护
C.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D.作品原件所有权发生转移,即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A项正确,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B项正确,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著作权法》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C项正确,排除。
4.国家工作人员甲与私人公司职员乙是夫妻,甲乙支出300万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关于本案例,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B.甲构成受贿罪
C.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乙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是受贿罪,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所以甲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甲的行为符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但不全面。A项错误,排除。
B项: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构成受贿罪,但不全面。B项错误,排除。
D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乙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D项错误,排除。
5.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白某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关于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①如果是“明知”且“希望”结果发生,是直接故意;②如果是“明知”且“放任”结果发生,则是间接故意。题干中,李某明知会有人偷花并被电伤,虽然其主观上对伤人结果的发生不是积极追求而是放任,但对结果的发生也并不反对,所以属于间接故意。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题干中,李某私拉电网的主观目的是防止花被偷而不是为了伤害人,因而其主观心态不是明知+希望的直接故意。A项错误。
C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题干中,李某对拉电网会电伤人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是放任,为了防止偷花而拉电网说明其知道可能会有人来偷花,而不是轻信不会有人偷花而触电。C项错误。
D项: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李某对拉电网会电伤人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是放任,而非疏忽大意。D项错误。
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纷纷出现人民群众自发给卡口工作人员送饭送水、主动到执勤点测量体温等群防群治现象,社会各界以主人翁姿态共建平安,群防群治的哲学依据是:
A. 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B.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
C. 劳动群众是人民群众的主体
D. 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史观知识。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充分团结人民、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无往不胜,一旦脱离人民群众便会一事无成。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人民经历了数次重大疫情,无论是消灭鼠疫、天花等历史遗留疾病,还是应对非典、禽流感等突发性传染疫情,人民群众组成的群防群控抗疫战线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如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势凶猛,只有充分重视人民群众的关键作用,发起广泛动员组织,凝聚群众智慧力量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消灭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 全。由此可知,社会各界以主人翁姿态共建平安,群防群治的哲学依据是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选择A选项。
2.下面与“天地为万物之本”相对立的观点是:
A. “舍天地则无以为道”
B. “形者有生之本”
C. “心外无物”
D. “夫形于天地之间者,物也”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哲学概述知识。“天地为万物之本”意思为“天地”是世上万物产生、存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天地”是自然存在的客观事物,以物质为本源的是唯物主义。而C选项“心外无物”是由明代著名思想家王阳明提出来,意思为心与物同体,物不能离开心而存在,心也不能离开物存在。是一种唯心主义。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舍天地则无以为道”出自南宋陈亮在《六经发题·书经》,意思为:撇开天地万物,不依于自然生活等内容,肯定也就没有“道”可言了。是一种唯物主义,A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B项:出自北宋著名文学家王安石《文集卷六六礼乐论》,意为:先天的心理能力是从物质产生的,这种物质就是形体。形体是“有生之本”。这种从“人是一个感觉体”出发的人性论,是唯物主义的命题。B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D项:“夫形于天地之间者,物也”意思为存在于天地间有形象的是万物,是一种唯物主义。D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3.“贯彻新发展理念”最能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 意识对事物的发展有能动作用
B. 量变引起质变
C. 事物的发展要经历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D. 矛盾双方可以互相转换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论知识。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洞悉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顺应时代和实践新要求,提出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新发展理念为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进而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贯彻新发展理念”体现了意识对事物的发展有能动作用。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必然引起质变,使旧质变为新质,然后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新的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又引起新的质变,如此往复不已,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题干没有体现。B项排除。
C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的发展经过两次否定,由肯定阶段到否定阶段,再到否定之否定阶段,从而使事物的发展表现为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题干没有体现。C项排除。
D项: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趋势和联系。题干没有体现。D项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