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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 2025-05-21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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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辽宁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8:30—17:00

  地点: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北校区2号教学楼201会议室(北校区正门正对红色教学楼)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以及专业代码证明材料。

  特殊情况:

  (1)2025届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原件)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以及专业代码证明材料;

  (2)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翻译中文后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3)海外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时未取得毕业证书或未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的,须提供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和翻译中文后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4)对于同时要求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专业的,需要同时提供两个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2023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4.应聘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需提交政治面貌证明材料(按照后附模版进行制作)(原件);

  5.《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与准考证一致)。

  四、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信息不符的,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3.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后续发布为准,请密切关注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lnjzxy.edu.cn/)中“通知公告”栏内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五、资格复审详细地址及乘车路线

  学校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辽阳市委对面)

  乘车路线:乘火车或高铁在辽阳站下车,出站后乘4路公交车在市委站下车。

  温馨提示:请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及《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入校,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车辆及陪同人员不能进入校园。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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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证明模板.docx

  原文标题: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lnjzxy.edu.cn/content/ZZX9P1DL09044JJEU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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