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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连公安招警考试一般在什么时候出公告

辽宁华图 | 2025-06-04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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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B.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

  C.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D.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不可以依法代替组织的职能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D项“不可以依法代替”表述错误,与题意相符,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九十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项表述正确,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条,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对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B项表述正确,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C项表述正确,排除。

  7.陈某2002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2008年陈某创作长篇小说《军人》。2013年李某得知2000年陈某姑妈去世遗赠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陈、李二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A.陈某的转业费

  B.李某所购置的家具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D.陈某的姑妈遗留的房屋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7.下列不属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的是:

  A.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

  B.决定、执行强制措施

  C.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

  D.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查起诉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0年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本题中,D项应是“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

  8.甲的父母去世后,甲因法定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甲欲出卖该房屋,遂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一旦交付,所有权即转移给乙。合同缔结后不久,甲即完成了该房屋的交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买卖合同全部有效

  B.房屋买卖合同全部无效

  C.房屋所有权没有转移

  D.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甲因法定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无需办理过户手续。甲有权利对此房屋进行买卖。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因本题中合同缔结后不久,甲即完成了该房屋的交付,但未完成登记,所以房屋所有权未转移。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题中,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影响。但合同中关于“房屋一旦交付,所有权即转移给乙”的约定,违反《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规定,该部分约定无效。但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因此,该合同部分有效。

  因此,选择C选项。

  9.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A.中国公民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

  B.文字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口述作品等均受著作权法保护

  C.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D.作品原件所有权发生转移,即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知识产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A项正确,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B项正确,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著作权法》第十四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许可他人专有使用、出质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C项正确,排除。

  (单选题)与标准化的超市等市场形态不同,菜市场保留着原始的活力和熟人社会特有的人情魅力。在菜市场里,不发一语、冷冰冰的自助式购物是不存在的。为了挑选称心的食材,人们需要踩着略显脏乱的马路、挤过摩肩接踵的人群,走过众多摊位,挑选、询问、讨价还价;间或偶遇邻居熟人,还会拉拉家常、交流信息。充满生活味道的“烟火气”,拉近了人们的心理距离,催生了人与人之间亲昵的情感。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菜市场的:

  A.经营理念

  B.角色定位

  C.竞争优势

  D.存在价值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首句提出观点,指出与标准化的超市不同,菜市场保留着原始的活力和熟人社会特有的人情魅力,强调了菜市场的价值。接着通过菜市场里人们挑选食材的生动实例进行解释说明。最后再次重申菜市场的优点,即“拉进了人们的心理距离,催生了人与人之间亲昵的情感”,表明菜市场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文段为“总-分-总”的行文脉络。

  第二步,对比选项。D项是对文段主旨的归纳概括,符合文段意图。A项“经营理念”和B项“角色定位”文段均未提及,排除A项和B项。C项的“竞争”在文段中也没有体现,文段主要讲菜市场的优势,但没有提到与标准化超市的竞争,排除C项。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文段出处:《不舍的城市“烟火气”》

  (单选题)螳螂大臂的锯齿和木工锯子如出一辙,鱼鳔和潜水艇的压载水舱也是异曲同工。然而,同样也很明显,蝙蝠的耳朵和雷达长相完全不同,人类捆扎上翅膀并不能飞行,而最终制造出来的飞机既没有羽毛,也没有翅膀上下扇动。这说明,仿生学是人类向自然求教、收获知识并改造世界的一条有效路径,却未必是唯一路径。比如飞行能力背后的依据是抽象的空气动力学,这种能力的实现固然需要载体,但载体之间的差异可能非常大。

  下列说法与文意不符的是:

  A.仿生学原理引发了多种不同的发明创造

  B.鸟类能够飞行激起人类建造飞机的愿望

  C.飞机具有的飞行能力与仿生学并无关系

  D.发明创造更依赖于大量抽象的科学理论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将选项与原文一一对应。

  第二步,辨析选项。A项符合原文,对应“螳螂大臂的锯齿和木工锯子如出一辙,鱼鳔和潜水艇的压载水舱也是异曲同工”。B项符合原文,对应“这种能力的实现固然需要载体,但载体之间的差异可能非常大”。其中的“载体”就是“鸟”。C项符合原文,对应“比如飞行能力背后的依据是抽象的空气动力学”。D项与原文不符,文段第一句话就介绍了一些发明创造是依靠仿生学,而D项“发明创造更依赖于大量抽象的科学理论”,强调“更依赖于”,和原文不符。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文段出处:《人工智能与心理学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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