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报考指导

首页 > 辽宁公安招警 > 报考指导

2025年大连市公安招警考试什么时候出职位表

辽宁华图 | 2025-06-12 08:07

收藏

  辽宁华图_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大连市公安招警考试什么时候出职位表。更多辽宁公安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招警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zhaojing/)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 话:400-024-1113。招警考试专属客服:点击招警考试群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大连市公安招警考试什么时候出职位表

  >>>>>公安招警问题详情扫码咨询,领取资料 <<<<<

公安招警考试推荐
热点考试
招考公告 职位表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缴费入口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报考指导
准考证 成绩查询 录用信息 面试公告 工资待遇
实用备考
每日直播 时政周播 领资料包 试题资料 备考指导
图书购买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络课程 更多 >>>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职位表>>>>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笔试课程>>>>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热门图书>>>>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文章:大连市公安招警考试什么时候出职位表,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招警考试笔试课程

  辽宁招警考试面试课程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公安招警备考技巧

  1.A市规划局向B公司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发现B公司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曾贿赂相关工作人员。则对于该公司的许可证,应予以:

  A.吊销

  B.注销

  C.撤销

  D.撤回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吊销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即不是因相对人申请,而由有权机关依法依职权强制终止其资格、资质、身份。A项排除。

  B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B项排除。

  D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D项排除。

  2.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A.行政拘留

  B.吊销许可证、执照

  C.冻结存款、汇款

  D.责令停产停业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强制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2年版《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BD项: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ABD项排除。

  2.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是:

  A.德国古典哲学

  B.17世纪英国唯物主义哲学

  C.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哲学

  D.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哲学知识。

  第二步,德国古典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直接理论来源,其中主要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创立了一种崭新的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因此,选择A选项。

  3.上层建筑的核心是:

  A.政治法律思想

  B.道德

  C.武装力量

  D.国家政权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哲学知识。

  第二步,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等的总和。它包括阶级关系(基础关系)、维护这种关系的国家机器、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相应政治法律制度、组织和设施等。在阶级社会中,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简称为政治上层建筑。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文艺思想等意识形态诸种形式,通称为是思想上层建筑。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的核心。

  因此,选择D选项。

  4.在下面各种观点中,属于典型客观唯心主义的是:

  A.荀子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B.王阳明主张: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暇

  C.柏拉图认为:“物质世界”是永恒“理念世界”的不完全的复制品

  D.霍布斯认为: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哲学知识。

  第二步,客观唯心主义认为在物质世界和人类产生之前就独立存在着一种客观精神(理念、理、绝对精神、绝对观念等),这种客观精神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了物质世界。因此,客观精神在先,是物质世界的本原,是第一性的;物质世界在后,是客观精神的表现和派生物,是第二性的。“物质世界”是永恒“理念世界”的不完全的复制品属于典型客观唯心主义观点,把“理念世界”看做物质世界的本原,C项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意为大自然的运行有其自身规律,这个规律不会因为尧的圣明或者桀的暴虐而改变,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代表观点,即认为某一种或某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是世界的本原。A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B项:“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暇”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它把个人的某种主观精神,即题干中的心看作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B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D项:“物体是不依赖于我们思想的东西”属于唯物主义观点,即世界的本原是物质。D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1.陆某在自家大门上安装了一款高科技可视门铃,位置正对着距离20米远的张某家的卧室和阳台。这款门铃可以拍摄到张某的室内情况并自动录制视频。陆某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张某的:

  A.隐私权

  B.生命权

  C.健康权

  D.人身自由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题中,住宅内部是张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侵犯。门铃拍摄情况即便模糊,仍可加以辨别和识别,进而对张某私密空间及私人活动信息造成侵扰,即便是为自我防范而安装,没有窥探和收集的本意,客观上也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 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自由。D项排除。

  2.某日甲乙两化工厂同时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致使丙在河道内养殖的鱼死亡。后续有关部门取样检测,甲乙两厂排放的污水都足以导致鱼全部死亡。关于甲乙承担的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都在全部范围内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起诉任意一人或他们全部,并要求任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而补充责任则是指在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范围内的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逃匿则补充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而后获得追偿权。

  3.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一项是:

  A.继承人甲因抢劫罪被判入狱

  B.继承人乙因违纪给开除党籍

  C.继承人丙为报复杀害其兄长

  D.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D项,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属于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第四种情形。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B项:继承人有犯罪行为和违纪行为的情形,都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AB项排除。

  C项:继承人丙主观上是为了报复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而非为了争夺遗产,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C项排除。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