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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5,15,45,135 ( )
A.185
B.225
C.355
D.405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基础数列,属于基础数列中的等比数列。
第二步,原数列依次为5,15,45,135,(),是一个公比为3的等比数列,那么()为135×3=405。
因此,选择D选项。
(单选题)将张、王、李、赵、吴5名督导员分配到4个分公司开展工作,要求每个分公司至少分配1人。问在所有安排方式中随机选择一种,能同时满足“张、王都单独负责1个分公司”和“李不能和赵分配到同一个分公司”两个条件的概率为:
A.20%
B.30%
C.40%
D.50%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概率问题。
第二步,张、王单独负责1个分公司,情况数为,李、赵各去一个分公司,吴去李或赵所在的公司,情况数为
,总的情况数为
,概率为
。
因此,选择A选项。
多项选择题
1.陈某2002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2008年陈某创作长篇小 说《军人》。2013年李某得知2000年陈某姑妈去世遗赠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 ,陈、李二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A.陈某的转业费
B.李某所购置的家具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D.陈某的姑妈遗留的房屋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 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 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A项 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2.离异后的张某(女,36岁,无子女),由于倍感孤独,于是到孤儿院收养儿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可收养小明(12岁,男)和小美(12岁,女)
B.可收养小丽(6岁,女)
C.只能收养一名
D.须征得小秘(9岁,女)的同意才能收养小秘
【答案】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A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 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 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 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小明为男性,与张某年龄相差没有四十周岁以上,A项错误,排除。小丽为女性,B项正确,当选。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BD选项。
【拓展】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 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 名子女。
题干中,张某到孤儿院收养儿童,属于“收养孤儿”的情形,则张某收养的人数不受限制 。C项错误。
判断题
1.在行政诉讼中,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另行起诉。( )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原 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 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因此,本题错误。
2.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无此权限。()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强制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 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 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 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 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