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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拟对本次面试后符合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体检,现将体检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按照《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详见《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锦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5年7月12日(周六)、13日(周日)每天上午8:00体检正式开始。参加当日体检的考生(详见附件),必须在体检当日早7:30前,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健康体检中心门诊大楼三层东侧(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2号)集合,统一进行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2.体检期间,考生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请考生在体检时列队、依次进行,配合体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4.《体检表》中第三页,须由受检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3天应低糖、低脂饮食,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6.体检前日晚不要大量饮酒、不剧烈运动、不熬夜;午夜10点之后不要再进食水。
7.女士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及束身内衣;不得佩戴金属项链、耳环、手镯等饰品。
8.女士处于月经期请提前告知本组医护工作人员,并在体检单上明确标注,月经期间勿做尿常规检查及妇科检查。
9.怀孕的参加体检人员请事先告知本组医护工作人员,并于体检单上明确标注,勿做DR、妇科内诊等检查。
10.男士做(前列腺)、女士做(子宫、附件)超声检查前需使膀胱充盈,以出现尿意为适宜。
11.如果在体检当日上午需要餐后服药者,请在餐厅进餐后服用。
12.考生与体检医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考生应严格按照体检医院有关要求参加体检;进入体检区域后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13.体检有关其他事宜,请考生仔细阅读当日发放的《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1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体检费用
参加体检人员需向医院缴纳体检费(现金):男570元,女600元。在体检中心缴款处直接缴纳。
六、考生见此通知后,保持报考时所留通信工具畅通。
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416-5055237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原文标题:2025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锦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jz.gov.cn/rsj/info/1003/42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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