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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沈阳辽中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开发区将成立环保A园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环保A园的运营管理。环保A园工作人员纳入开发区统一管理,薪酬及绩效奖金按照开发区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区开展沈阳辽中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
公开选聘岗位等级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八级普通管理及以下岗位。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对象
1.辽中区在编在岗的机关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
2.辽中区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全额拨款人员(含保留参公身份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专业等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服从选聘单位工作安排。
8.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1条以上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30日及以后出生):①中共党员;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③工作期间获得过市委、市政府及以上个人奖励;④具有2年及以上的领导管理岗位或科室负责人任职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未满最低工作年限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新录用选调生未满基层锻炼年限的。
7.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第一个任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领导干部不满1年的。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9.不符合国家、省“三龄两历一身份”有关规定的。
10.所在部门(单位)机构改革未完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要求
1.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30日。
2.现任职务(岗位)以报名前的任职(聘用)为准。
3.不得通过选聘提高层级或等级。
4.所报考岗位经费供给渠道须与所在单位相同,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报考。
5.公务员需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参公单位人员及保留参公身份人员需自愿放弃参公身份。
三、相关程序
(一)岗位查询
详见《2026年沈阳辽中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可通过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liaozhong.gov.cn)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岗位信息表》中 公布电话与选聘单位联系。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选聘不收取报名费。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经组织推荐同意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日至5日,每日9:00—11:00,13:30—16: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liaozhong.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2026年沈阳辽中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报。报名人员只限报考1个选聘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人员基础信息填报完成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方可到选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人员到选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按报名岗位要求提交材料,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选聘单位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完成后,选聘单位将考生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报辽中区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终审结束后,由选聘单位明确告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公开选聘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该岗位公开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该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选聘计划,并及时通知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未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选聘单位、区人社局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聘资格。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登记表》纸质版2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1寸同底证件照2张;
5.单位出具的已满最低工作年限或服务年限的证明1份;
6.单位出具的是否符合国家、省“三龄两历一身份”有关规定的证明1份;
7.单位出具的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1份;
8.所报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发放准考证
面试前,选聘单位将准考证交予考生。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备面试使用。
(四)面试
面试由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于2月中上旬统一组织开展。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成绩与工作经历加分组成,工作经历加分标准为:具有1年及以上城乡建设、环保、土地、执法、司法、经济等工作经历的,加3分(一项工作经历达到1年及以上的,加3分;两项及以上工作经历合计达到1年及以上的,加3分。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为3分)。总成绩通过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者,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如结构化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选聘单位对拟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要对犯罪记录、社会信用记录、廉政情况进行查询。要对反映问题及举报情况进行核实。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配合考察工作。考察不合格,由选聘单位负责通知考察对象,并说明理由及相关情况。
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辽中区人社局进行复核。
(七)公示
对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以上均须有面试成绩且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公开选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聘用人员薪酬及绩效奖金按照沈阳辽中经济开发区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
(一)纪律监督电话:
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87882378
(二)咨询电话及时段:
沈阳辽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024-27755203
9:00-11:00,13:30-16:00
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考试培训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选聘无关。敬请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沈阳市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
原文标题:2026年沈阳辽中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liaozhong.gov.cn/gsgg/202601/t20260130_49798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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