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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锦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引进人才资格审查(复审)公告

华图教育 | 2026-07-18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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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锦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引进人才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经公布,根据《2026年锦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引进人才公告》要求,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定资格审查(复审)人员

根据《2026年锦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中各岗位的面试比例1:2要求,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将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参加面试人员。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复审)安排

时间:2026年7月21日(周二)至22日(周三)(上午9:00至11:00,14:00至16:00)。

地点:锦州市人力资源市场B座一楼大厅(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西里锦绣天地E区36-114号)。

三、资格审查(复审)内容

现场资格审查(复审)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请应聘人员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复审),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审查(复审)资料(除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外,还要将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一份、按下列序号顺序装订一册后在现场上交):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报名表;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在有效期内);

4.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对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上一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2024、2025年届毕业生提供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未就业证明》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其中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未就业证明》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6.报考“中共党员”要求岗位的,需提供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等材料(附件2)。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复审)人员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复审)资格,无法进入面试。若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按时参加,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除相关材料外,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复审)等环节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聘用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将于资格审查(复审)后,在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4.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联系电话:0416-5055237、5055239(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1:2026年锦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引进人才资格审查(复审)名单

附件2: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中共锦州市委组织部 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8日

附件1:2026年锦州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招聘引进人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中共党员身份证明.doc

文章引用链接:https://www.jz.gov.cn/rsj/info/1003/49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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