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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22年( )召开,我党第一次提出了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我国革命指明了方向。
A.中共一大
B. 中共二大
C. 中共三大
D. 中共四大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中共二大正确地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中共二大大会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是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是党的最高纲领。为了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大会提出在目前(1922年)历史条件下的最低纲领,这就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2.“政权是从枪杆子中打出来的”,毛泽东的这句话是在哪次会议中提出的:
A. 八七会议
B. 遵义会议
C. 古田会议
D. 瓦窑堡会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八七会议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在关系党和革命事业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8月7日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毛泽东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在“八七”会议上结合中国当时国情提出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著名论断,即中国内部没有民主,只能以革命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这是由中国国情特点决定的。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遵义会议是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贵州遵义召开的独立自主地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极其重要的扩大会议。该会议是在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和长征初期严重受挫的情况下,为了纠正博古“左”倾领导在军事指挥上的错误而召开的。这次会议初步确立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在中共中央的领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B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古田会议是指1929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国工农红军中的红四军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召开的第九次全军党代表大会。毛泽东重新当选为书记,确立了其在红四军中的领袖地位。古田会议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共产党史上重要的会议之一。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瓦窑堡会议是指1935年12月17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子长县瓦窑堡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等决议案,决议指出,党的策略路线,是在发动、团聚与组织全中国全民族一切革命力量去反对当前主要的敌人,决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日本帝国主义与卖国贼头子蒋介石。瓦窑堡会议是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到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解决了政治路线问题。D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3.正式提出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文献是:
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B.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C. 《论十大关系》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正确处理和各民主党派相互关系的方针。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因此,选择C选项。
1.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
【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二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七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第六十七条第八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矿藏、水流、森林、山、荒地、河流等自然资源既有可能属于国家所有,也有可能属于集体所有。(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题干中矿藏、水流、河流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森林、山、荒地等自然资源既有可能属于国家所有,也有可能属于集体所有。
因此,本题错误。
3.甲14岁,利用积蓄的压岁钱购买彩票,偶然获得20万元大奖,甲从中拿出6万元购买了其梦寐以求的健身器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获得该20万元大奖
B.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C.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D.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甲已满14周岁,其用压岁钱购买彩票的行为属于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获得20万元大奖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都是有效的。但甲花六万元购买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ABD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4.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甲邻居的鸡误入甲的鸡群,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鸡卖掉获利
B.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
C.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
D.某人将邻居丢弃的木料加工,做成一个书柜自用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第二步,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A项中,甲获得甲邻居的鸡并卖掉获利,甲邻居受有损失,且甲获利与甲邻居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依据。故A项甲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属于合同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B项排除。
C项: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属于抚养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C项排除。
D项:因木料为邻居丢弃,构成物权中的先占取得,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排除。
6.我国刑法规定的不得假释的情况包括:
A.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两年后,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B.张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C.孙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D.赵某因盗窃国家文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答案】A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A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两年后,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属于累犯,不得假释。A项正确。
B项:张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不能假释。B项正确。
因此,选择AB选项。
【拓展】C项:孙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可以假释。C项错误。
D项:赵某因盗窃国家文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可以假释。盗窃不属于刑法中不得假释的情形,无论是否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D项错误。
7.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A.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
B.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
C.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D.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知,ABC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使满足成为犯罪主体的其他条件,但由于其本人无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不能自行成为犯罪主体。D项错误,排除。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可知,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对任何行为都无需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8.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B.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存在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的情形
C.我国刑法中既存在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的犯罪,也存在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但不存在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
D.单位涉嫌犯罪后,若被其主管部门宣告破产,此时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单罚制又称代罚制,是指对单位犯罪的,不判处单位罚金,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可知,B项错误,当选。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可知,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比如私分国有资产罪;也包括过失,比如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工程重大安 全事故罪。A项正确,排除。
D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涉嫌犯罪的单位,被其主管部门、上级机构等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的,此时,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自诉。D项正确,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