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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图 | 2026-09-07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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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家工作人员甲与私人公司职员乙是夫妻,甲乙支出300万元,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关于本案例,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B.甲构成受贿罪

  C.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乙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是受贿罪,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所以甲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甲的行为符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构成要件,但不全面。A项错误,排除。

  B项: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构成受贿罪,但不全面。B项错误,排除。

  D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乙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D项错误,排除。

  5.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有人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白某死亡的主观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关于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①如果是“明知”且“希望”结果发生,是直接故意;②如果是“明知”且“放任”结果发生,则是间接故意。题干中,李某明知会有人偷花并被电伤,虽然其主观上对伤人结果的发生不是积极追求而是放任,但对结果的发生也并不反对,所以属于间接故意。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题干中,李某私拉电网的主观目的是防止花被偷而不是为了伤害人,因而其主观心态不是明知+希望的直接故意。A项错误。

  C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题干中,李某对拉电网会电伤人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是放任,为了防止偷花而拉电网说明其知道可能会有人来偷花,而不是轻信不会有人偷花而触电。C项错误。

  D项: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李某对拉电网会电伤人这一结果的心理状态是放任,而非疏忽大意。D项错误。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揭开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对“新篇章”理解正确的有:

  A.标志着中国从此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B.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C.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的结束

  D.标志着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答案】BCD

  【解析】据题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历史从此揭开了新的篇章。”结合所学可知,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北京30万军民齐集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开国大典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成为新国家、新社会的主人,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的结束。

  因此,选择BCD选项。

  【题型】多选题

  8.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一基本判断,2018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变局中危和机同生并存,这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带来重大机遇”,做出这一基本判断的重要依据有:

  A.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

  B.解决各种世界性难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C.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

  D.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迅速发展

  【答案】ABCD

  【解析】 “来而不可失者,时也;蹈而不可失者,机也。”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机遇极为宝贵、稍纵即逝。抓住了机遇就能赢得战略主动,乘势而上,事业迎来大发展;抓不住或者错失发展机遇,就可能陷入战略被动,逐渐落后,甚至错过整整一个时代。党的十六大提出,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否还存在?在全面分析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作出这一基本判断有着重要依据。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主题,大国之间发生战争必将遭到全世界人民反对;解决各种世界性难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我国拥有解决世界性难题的强大能力和资源,作用不可替代;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求合作、谋发展仍是世界各国的共同愿望;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迅速发展,创新成果层出不穷,我国在其中有着重要一席之地;我国市场的吸纳能力、消化能力独一无二,各国都想在我国寻找发展机遇。因此,时与势在我们一边。

  因此,选择ABCD选项。

  【题型】多选题

  6.政治自由是指公民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的自由包括:

  A.言论自由

  B.出版自由

  C.集会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

  第二步,政治自由是指公民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自由。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的政治自由是近代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公民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感参与正常社会活动和国家管理的一项基本权利。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根据《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其涵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或者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要求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由此可知,宗教信仰自由不属于公民的政治自由。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2.王某从铁路上偷走一根枕木,恰好被巡道工人及时发现,才避免一场火车颠覆事故。对王某的行为认定为:

  A.破坏交通设施罪未遂

  B.盗窃罪既遂

  C.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

  D.盗窃罪未遂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因此,本罪是危险犯,其既遂的标准不是看有无现实损害后果,而是看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 全。本题中王某偷枕木的行为已经足以造成火车颠覆的危险,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

  因此,选择C选项。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A.梁某酒驾,撞死过路行人后逃跑,被发现后拒不停车又接连撞死多人

  B.梁某向张某勒索到钱财后,将张某杀害

  C.梁某拐卖妇女后,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了奸淫

  D.梁某使用暴力将张某拘禁在自家地下室,导致张某死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A选项中甲某酒驾致人死亡并逃逸,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逃逸过程中拒不停车又接连撞死多人,属间接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B项属于绑架后杀人,定为“绑架罪”。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C项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属于非法拘禁罪。D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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