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报考指导

首页 > 辽宁公安招警 > 报考指导

2026年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招聘辅警体能测试项目

辽宁华图 | 2026-09-21 08:02

收藏

  辽宁华图_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招聘辅警体能测试项目。更多辽宁公安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招警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zhaojing/)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 话:400-024-1113。招警考试专属客服:点击招警考试群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招聘辅警体能测试项目

  >>>>>公安招警问题详情扫码咨询,领取资料 <<<<<

公安招警考试推荐
热点考试
招考公告 职位表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缴费入口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报考指导
准考证 成绩查询 录用信息 面试公告 工资待遇
实用备考
每日直播 时政周播 领资料包 试题资料 备考指导
图书购买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络课程 更多 >>>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面试>>>>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体能测试>>>>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体检>>>>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面试课程>>>>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热门图书>>>>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文章: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招聘辅警体能测试项目,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招警考试笔试课程

  辽宁招警考试面试课程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公告│职位信息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条件│报名指导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试题资料│刷题练习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笔试技巧│面试技巧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疑难解答│电话咨询│分校地址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公安招警备考技巧

  1.“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下列选项与该句体现的含义最接近的一项是:

  A.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B.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C.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人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D.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

  第二步,“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意思是无论是特权阶层,还是普通人民都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虽然存在特权阶层和平民百姓的身份之别,但他们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特权,特权阶层和平民百姓应该一视同仁的适用法律,这里体现的是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它包括司法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和守法平等,但不包括在立法上的平等。

  2.关于我国宪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宪法的基点是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

  B.宪法凌驾于其他一切法律之上

  C.宪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基础

  D.宪法是公民权利最基本的保障书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有以下三个特征: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②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③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A项中认为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说法不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C项:宪法凌驾于其他一切法律之上体现了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基础体现了法是国家的根本法。BC项对应①。BC项本身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因此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保证书。对应②。D项本身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3.下列有关我国《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任何修改《宪法》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B.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因此,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D项:根据《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BCD项正确,排除。

  1.1922年( )召开,我党第一次提出了明确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我国革命指明了方向。

  A.中共一大

  B. 中共二大

  C. 中共三大

  D. 中共四大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南成都路辅德里625号召开。中共二大正确地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性质、对象、动力和前途,指出了中国革命要分两步走,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对中国革命具有重大的深远的意义。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中共二大大会宣言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它的目的是要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这是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是党的最高纲领。为了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大会提出在目前(1922年)历史条件下的最低纲领,这就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

  2.“政权是从枪杆子中打出来的”,毛泽东的这句话是在哪次会议中提出的:

  A. 八七会议

  B. 遵义会议

  C. 古田会议

  D. 瓦窑堡会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八七会议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在关系党和革命事业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8月7日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毛泽东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在“八七”会议上结合中国当时国情提出了“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著名论断,即中国内部没有民主,只能以革命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这是由中国国情特点决定的。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遵义会议是1935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贵州遵义召开的独立自主地解决中国革命问题的极其重要的扩大会议。该会议是在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和长征初期严重受挫的情况下,为了纠正博古“左”倾领导在军事指挥上的错误而召开的。这次会议初步确立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在中共中央的领导地位,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B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古田会议是指1929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国工农红军中的红四军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召开的第九次全军党代表大会。毛泽东重新当选为书记,确立了其在红四军中的领袖地位。古田会议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共产党史上重要的会议之一。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瓦窑堡会议是指1935年12月17日至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子长县瓦窑堡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等决议案,决议指出,党的策略路线,是在发动、团聚与组织全中国全民族一切革命力量去反对当前主要的敌人,决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日本帝国主义与卖国贼头子蒋介石。瓦窑堡会议是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到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解决了政治路线问题。D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3.正式提出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文献是:

  A.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B.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C. 《论十大关系》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正确处理和各民主党派相互关系的方针。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因此,选择C选项。

  1.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大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

  【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十二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七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第六十七条第八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矿藏、水流、森林、山、荒地、河流等自然资源既有可能属于国家所有,也有可能属于集体所有。(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题干中矿藏、水流、河流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森林、山、荒地等自然资源既有可能属于国家所有,也有可能属于集体所有。

  因此,本题错误。

  3.甲14岁,利用积蓄的压岁钱购买彩票,偶然获得20万元大奖,甲从中拿出6万元购买了其梦寐以求的健身器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获得该20万元大奖

  B.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C.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D.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甲已满14周岁,其用压岁钱购买彩票的行为属于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获得20万元大奖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都是有效的。但甲花六万元购买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ABD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4.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甲邻居的鸡误入甲的鸡群,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鸡卖掉获利

  B.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

  C.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

  D.某人将邻居丢弃的木料加工,做成一个书柜自用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第二步,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A项中,甲获得甲邻居的鸡并卖掉获利,甲邻居受有损失,且甲获利与甲邻居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依据。故A项甲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属于合同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B项排除。

  C项: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属于抚养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C项排除。

  D项:因木料为邻居丢弃,构成物权中的先占取得,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排除。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