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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大连理工大学人力资源处 | 2026-10-2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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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队伍建设,计划校内选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工作2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校内有意愿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工作的教职工。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具有心理学科背景、心理咨询资质或一定心理健康工作经验,具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五)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工作职责

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与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普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健康普查与约谈等工作。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实际确定具体任务分工,注重发挥学科背景与专业能力的优势。

四、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报名人员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岗位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二维码),并将申请表、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编辑为1个PDF格式文件,以“姓名-2026心理专职教师申请材料” 方式命名后于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308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dutxlzxgz@dlut.edu.cn。

(二)考核遴选。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确定选聘人选。

(三)培训上岗。选聘人选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五、其他说明

心理健康专职教师须全职承担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按专职岗位标准进行考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党委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陈家晶 84708347

人力资源处:蔡良竺 84707530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岗位申请表.doc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岗位申请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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