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辽阳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77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6年、2027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1月2日及以后出),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26年辽阳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027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并于 2027年12月31日 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应聘者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辽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liaoyang.gov.cn)、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等相关高校就业网络平台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网上预报名
报名时间: 2026 年 11 月 2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 ,报名人员扫描预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填报信息,完成预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2份;
2.签字版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
3.学信网可查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层次学历)的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U盘存储电子版《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命名:岗位代码+姓名)无须纸质版;
6.未取得相应证书人员统一提交《承诺书》2份(附件4);
7. 所学专业分别对照《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5)、《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6);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报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考试内容为《诊断学》,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注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笔试 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条件,不带入下一轮面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iaoyang.gov.cn) 信息。
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超过 1:4 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面试本专业岗位抽签开始时仍未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抽签顺序依次开展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3)考察内容主要为专业能力、临床思维、综合分析、岗位适配能力;
(五)现场签约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各岗位应聘人员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进行现场签约,签约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程序为:报名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签约,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签约,如递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方向一致、专业相近等原则,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对空缺岗位进行调剂。签约协议中明确双方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等事宜,签约后,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后放弃聘用的人员,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体检
根据各岗位签约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aoyang.gov.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招聘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签约。如递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方向一致、专业相近等原则,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商人社部门并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决定对所需人员进行调剂并签约,再组织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liaoyang.gov.cn)、辽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liaoyang.gov.cn)、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等相关高校就业网络平台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 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通过本次人才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因改革造成的单位撤并等情况除外)。因受聘人员违约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受聘人员承担违约责任,须缴纳违约金,并取消事业编制身份;拒不履行生效仲裁、司法文书的,如实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者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等。
(六)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咨询电话
辽阳市卫生健康委招聘咨询:0419-212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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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中心医院 |
徐老师:0419-323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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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
张老师:0419-225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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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辽阳市妇幼保健院) |
胡老师:0419-4129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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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第七人民医院(辽阳市胸科医院、辽阳市传染病医院) |
王老师:0419-2124969 张老师:0419-4158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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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第九人民医院 |
吴老师:13841909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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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中医院 |
谷老师:0419-3229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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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张老师:0419-2148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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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中心医院 |
马老师:15641991536 |
附件:
附件:1.2026年辽阳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pdf
辽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