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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备考:未完成犯罪的处罚原则

辽宁华图 | 2020-12-21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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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犯罪的处罚原则

1.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试题演练】(单选)对于中止犯( )。

A.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B.应当根据是否造成危害结果,而减轻或免除处罚

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刑罚

D.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答案】B

【解析】我国刑法对中止犯采取必减免原则。《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 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中止犯,只要其犯罪行为没有实际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而免其刑。如果其犯罪行为造成了一定损害结果的, 则应当减轻处罚。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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