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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考面试备考:再谈面试综合分析现象类题型主体分析法

辽宁华图 | 2020-01-0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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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年面试考试中,综合分析现象类题型出现频率较高、几率较大。面试的实际学习过程中,部分学员对这块内容感觉学习压力较大,找不到分析角度,找不到做题头绪。分析存在困惑的主要原因,大部分是对这类题型的分析方法没有完全掌握,或者运用不熟练造成的。今天,我们再次谈谈主体分析法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运用。

  主体分析法所说的主体主要包括:宏观方面如,国家(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政府(部门职能履行与监督)以及社会层面(社会风气)等;中观方面如,学校(教育层面)、企业(经营理念、用人机制)和媒体(媒体引导、监督)层面等;个人方面如,道德意识、法制观念、价值观等意识层面。

  不同具体类别的答题原则:教育类育人为本 、以德为先、知行合一等;基层管理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民主等;质检类规范公正、严谨细致等;工商类服务周到、指导到位、监管全面、执法必严等;公安类柔性执法、教罚结合、警民结合等;城管类情理兼顾、文明执法等;税收类公开透明、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等;法检类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等;交通类安全为先、确保畅通等;医疗卫生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等。

  还有教育类教学评估、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对于师资的选拔考核任免、负责地方教材的审核校订与管理、举办教学竞赛;停止招生或办学等;基层管理类(街道办和村委会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如:社区诊所、福利院、水利农田设施等)、增加绿化面积、慰问困难户、保证抚恤金发放、调解群众矛盾、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农作物结构调整、立体农业的构建(混种、套种)等。

  以上内容,我们要熟记、灵活运用、切实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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