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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省教师招聘打卡计划之教师的义务

辽宁华图 | 2021-06-30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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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守法规义务)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课程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育教学义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思想教育义务)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人格义务)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提高水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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