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图_辽宁教师招聘网为您提供辽宁教师招聘考试文章:在哪能查到2023年抚顺教师公告。更多 2023年辽宁省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关注辽宁教师招聘考试网频道(http://ln.huatu.com/jiaoshi/)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 话:400-024-1113。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教师考试文章:在哪能查到2023年抚顺教师公告
点击查看:2023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推荐阅读:
【备考图书】【网络课程】【面授课程】【 教师介绍 】【备考指导】【 试题资料 】【 备考资料 】【系统详述 】
【教师公告】【教师 招聘职位 】【报名入口】【报名条件】【准考证打印入口 】 【笔试时间】【考试 科目 】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2023辽宁教师招聘考试文章:在哪能查到2023年抚顺教师公告,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图书推荐: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教师考试备考技巧
1.甲久病在床,一日其远房亲戚乙前来探望。乙见甲家后院杂草丛生,便自行找来锄头将杂草除尽。不料,甲得知后大惊失色,原来该杂草是甲特意种植的用来治病的名贵药草。请问,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无权代理
B.无因管理
C.应受道德谴责的行为,但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D.侵权行为
2.我国《刑法》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 )相适应。
A.所犯罪行 B.承担的刑事责任
C.危害后果 D.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应该( )。
A.一律停止执行 B.一律不停止执行
C.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关于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B.在我国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
C.是国家根本大法
D.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作不同的分类。下列关于法律分类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相对于《民法总则》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为一般法
B.按照法律的创制与适用主体不同,法律可以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C.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在普通法法系国家被普遍采用
D.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实体法中也可能有程序问题
答案及解析:
1.【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债权。D项正确,C项错误,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题中乙虽然原本是好意,但未经允许,便自行将草锄尽,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亦造成了重大损失,故应属于侵权行为。A项错误,代理指以他人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A项锄杂草的行为不属于代理,更不用说是无权代理。B项错误,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其管理的后果是对本人也就是被管理人有利,而不是造成损失。本题中乙的行为已经对甲造成了重大损失,故乙的行为不属于无因管理。故本题选D。
2.【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D项正确,按照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A、B、C项错误。故本题选D。
3.【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处罚的原则。D项正确,按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B、C项错误。故本题选D。
4.【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宪法概述、特征。B项错误,宪法的渊源(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而我国没有宪法判例。A、C、D项正确,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力量的对比关系。故本题选B。
5.【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分类。D项正确,程序法和实体法是辩证统一的。是“你有我,我有你”。事实上,各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既有程序性的,也有实质性的内容。A项错误,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一般法与特别法,但是特别和一般是相对而言,不能笼统的说《继承法》是一般法还是特别法。B项错误,成文法与不成文法的区分是依据法律的创制和表现形式不同。C项错误,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在大陆法系(世界各国沿用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可分为二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香港和英联邦国家采用的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大陆法系一般会把法律区分为公法与私法,而英美法系主要把法律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国家被普遍采用。故本题选D。
1.小王到某药店欲买一种治疗鼻炎的特效药,药店向他推荐了一种新药,并声称“药到病除,无效退款”。可小王买后用了近两周,鼻炎不但没治好,还严重了。由此可见,药店在履行合同时违背的原则是( )。
A.诚实信用原则 B.全面履行原则
C.协作履行原则 D.公平原则
2.“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 )。
A.罪刑法定原则 B.依法治国原则
C.罪行自负原则 D.人人平等原则
3.甲公司生产的伪劣产品给李某等消费者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造成了重大损害。某行政机关拟对甲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若此时李某等受害人对甲公司提起了侵权诉讼,则以下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已经因生产伪劣产品承担了行政责任,无需再对李某等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B.甲公司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要对李某等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甲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行政责任
C.甲公司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要对李某等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甲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D.甲公司既要承担行政责任,也要对李某等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甲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罚款和损害赔偿金的比例承担行政责任和侵权责任
4.某选区共有选民8679人,张先生是数位人大代表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哪种情况下,张先生可以当选( )。
A.参加投票的人数位868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4800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位4339人,张先生获得选票4000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位680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3400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位680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3411张
5.下列选项导致法律关系变更的是( )。
A.乙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B.杨某窃得赵某手机
C.甲公司履行买卖合同 D.汤某因车祸死亡
答案及解析:
1.【答案】【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法的基本原则。A项正确,根据题目,药店在向小王推荐新药的时候夸大了药品的作用,属于不实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对小王起了误导作用,因而药店在履行合同时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B、C项错误,我国民法无此原则。D项错误,公平原则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故本题选A。
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法的概念、特征。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故“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D项错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此条体现的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B、C项错误,为混淆项。故本题选A。
3.【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责任竞合的情形。C项正确,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A、B、D项错误。故本题选C。
4.【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选举制度。D项正确,按照选举法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D项中,同时满足“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和“双过半”的投票规则,张先生可以当选。A项错误,参加投票的人数超过选民的人数,选举无效,张先生当然不得当选。B项错误,参加投票的人数不足选民的一半,选举无效,张先生当然不得当选。C项错误,参加投票的人数超过选民的一半,选举有效,但是所得选票数不足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张先生不得当选。故本题选D。
5.【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关系的变更。A项正确,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构成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如果其中有一个要素发生了变化,就是变更。题干中,“乙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法律关系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导致法律关系的变更。B项错误,杨某窃得赵某手机,属于非法占有,手机所有权仍属于赵某,法律关系未变更。C项错误,甲公司履行合同并未更改合同的主体、内容、客体,因此法律关系未变更。D项错误,汤某因车祸死亡,是交通事故赔偿法律责任,无法律关系变更。故本题选A。
1.非制度化教育思潮是当代出现的一种重要教育思潮。对于这种思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它是对制度化教育的全盘否定
B.它要求构建学习型社会
C.它认为教育不应该再局限于学校围墙之内
D.它不是一种正规教育思想
2.提出非学校化观念的是( )。
A.库姆斯 B.伊里奇
C.怀特海 D.克伯屈
3.“充分地开发利用各种各样的教育资源,在漫长的一生中所接受的各种训练和培养的总和”所体现的教育思想是( )。
A.全民教育思想 B.终身教育思想
C.特殊教育思想 D.精英教育思想
4.我国近代第一个以法令形式公布,并在全国推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 )。
A.癸卯学制 B.壬寅学制
C.壬戌学制 D.壬子癸丑学制
5.非制度化教育相对于制度化教育,改变的不仅是教育形式,更重要的是( )。
A.教育制度 B.教育理念
C.教育机构 D.教育政策
答案及解析:
1.【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非制度化教育。非制度化教育所推崇的理想是:“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的围墙之内”,提出构建学习化社会的理想正是非制度化教育的重要体现。库姆斯等人陈述的非正规教育的概念、伊里奇所主张的非学校化观念都是非制度化教育思潮的代表。非制度化教育思潮不是全盘否定制度化教育,而是针对制度化教育本身存在的不足和弊端提出了补充和改进。故本题选A。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非制度化教育。伊里奇提出了非学校化的教育理念。库姆斯提出非正规教育的概念。故本题选B。
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终身教育。终身教育指人们在一生中所受到的各种培养的总和。根据题干中的“漫长一生”,可推知体现的是终身教育的思想。故本题选B。
4.【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旧中国的学校教育制度。癸卯学制是我国近代第一个以法令形式公布,并在全国推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故本题选A。
5.【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非制度化教育。非制度化教育改变的不仅是教育形式,更重要的是教育理念。故本题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