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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招警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9月25日)

辽宁华图 | 2023-09-2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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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行政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身份特点是:

  A.原告是行政机关人员,被告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原告是行政机关人员,被告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C.原告被告均是行政工作人员

  D.原告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行政机关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即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为行政机关,原告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9. 行政许可中,关于行政机关组织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在7日前将相关信息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B.可以由审查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主持听证

  C.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

  D.可以不制作笔录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A项正确,BD项错误。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C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由此可知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包括听证程序),如果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可以不公开。所以“一律公开举行”表述有误。C项错误,排除。

  10. 下列国家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赔偿请求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B.赵某因故意自残导教手指断裂,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受害人李某死亡后,其债权人田某有权要求赔偿

  D.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必须先向人民法院提出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赵某因故意自残导致手指断裂,国家不承认赔偿责任,说法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A项排除。

  C项: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受害人死亡后,其债权人田某无权要求赔偿。C项排除。

  D项:根据2013年版《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D项排除。

  2.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刑法的附加刑的是:

  A.剥夺政治权利

  B.没收财产

  C.罚款

  D.驱逐出境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 甲为报复社会,带了自制炸药准备炸火车站,结果安检时因形迹可疑,被警方抓获。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题干中甲在实行犯罪过程中,被安检发现并抓获,这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属于犯罪未遂。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B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D项: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D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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