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华图_辽宁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2023辽宁社工考试备考文章:辽宁社区工作者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10月26日)。更多2023年辽宁社区工作者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shehui/)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专属客服:点击
丹东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备考文章:辽宁社区工作者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10月26日)
下列诗句中,作者与其他几项不同的是:
A.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B.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C.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D.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出自唐代杜甫的《蜀相》。意思是:出师还没有取得最后的胜利就先去世了,常使后世的英雄泪满衣襟。
因此,选择D选项。
“风里浪花吹又白,雨中岚影洗还清”描写的是:
A.洱海
B.西湖
C.滇池
D.洪湖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风里浪花吹又白,雨中岚影洗还清”出自唐代杨奇鲲《途中诗》。意即风里的浪花,被风一吹更白了;雨中的青山,被雨一洗显得更青翠了。这些优美的语句形容的就是风光秀美的大理洱海。洱海,古代文献中曾称为叶榆泽、昆弥川、西洱河、西二河等,位于云南大理郊区,为云南省第二大淡水湖。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西湖,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湖有100多处公园景点,有“西湖十景”“新西湖十景”“三评西湖十景”之说,有断桥、雷峰塔、钱王祠、净慈寺、苏小小墓等景点。与西湖有关的诗句有出自宋代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有出自宋代苏轼的《饮湖上初晴后雨》“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等B项排除。
C项:滇池,亦称昆明湖、昆明池、滇南泽、滇海。在昆明市西南,有盘龙江等河流注入。与滇池有关的诗句有出自明诗人范汭的《滇中词三首》“秀海海边葭菼秋,滇池池上云悠悠。”有乾隆年间名士孙髯翁所作《大观楼长联》“五百里滇池,奔来眼底,披襟岸帻,喜茫茫空阔无边。”等。C项排除。
D项:洪湖,位于湖北省南部洪湖市、监利县之间,长江与东荆河间的洼地中。洪湖是中国第七大淡水湖,湖北省第一大湖,是中国生态系统保存较好、水质唯一整体达到二类标准的大型淡水湖泊。有“湖北之肾”的美称,兼具供水、灌溉、湿地生物栖息地、养殖、航运和旅游等多种功能。D项排除。
【拓展】A项:“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出自唐代李白的《行路难·其一》。意思是-:相信总有一天,能乘长风破万里浪;高高挂起云帆,在沧海中勇往直前!A项错误排除。
B项:“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出自唐代李白的《望庐山瀑布》。意思是:高崖上飞腾直落的瀑布好像有几千尺,让人恍惚以为银河从天上泻落到人间。B项错误排除。
C项:“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出自唐代李白的《将进酒》。意思是:上天生下我,一定有需要用到我的地方。金钱用尽了,这些散失去的东西以后依然会归来。C项错误排除。
居住权是我国民法典新增的用益物权类型。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A.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C.居住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D.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选项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项。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A项正确,排除。
BD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BD项正确,排除。
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车造成多起火灾事故,余某被数位消费者起诉。消费者欲推选甲为代表人进行诉讼,由于被出售的同批电动车数量较多,一些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尚未确定。关于本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代表人甲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B.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甲进行诉讼
C.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向法院登记
D.乙因未参加登记,其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则不适用该判决、裁定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所以BC项正确,排除;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所以代表人甲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A项排除。
以上这些就是丹东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2023辽宁社工招聘考试文章:辽宁社区工作者考试每日一练2023年(10月26日),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图书推荐:
相关信息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