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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千山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报名材料

辽宁华图 | 2024-06-26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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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古人云,“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其所好,反自为祸。”这表明:

  A. 解决问题的重心在于抓住主要矛盾

  B.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认清事物的本质

  C. 事物的矛盾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

  D. 事物的属性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来决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其所好,反自为祸。”的意思是善于游泳的人容易淹死,善于骑马的人常会落马摔伤,他们各因自己的爱好特长而招致灾祸。体现的哲学道理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此,选择C选项。

  5.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左,就无所谓右;没有黑,就无所谓白;没有先进,就无所谓落后;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这说明:

  A. 矛盾双方是相互对立的

  B. 矛盾双方是相互转化的

  C. 矛盾双方是相互依存的

  D. 矛后双方相互对立是无条件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方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如果没有对方,它自己也将不会存在。正如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左,就无所谓右;没有黑,就无所谓白;没有先进,就无所谓落后;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因此,选择C选项。

  6.在我国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的情况下,全球疫情却面临着“大流行”的趋势。防控境外输入成了我国不得不面对的一道难题。加强口岸防控,严防境外输入病例。并不意味着“关门大吉”,也不能采取“一刀切”。从哲学的角度讲,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原因是:

  A. 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B.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C. 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存在的

  D. 矛盾具有特殊性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加强口岸防控,严防境外输入病例。并不意味着“关门大吉”,也不能采取“一刀切”,而应当针对不同地区的疫情情况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这体现的是矛盾的特殊性,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反映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材料当中没有体现。A项不当选。

  B项:“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在题中未体现。B项不当选。

  C项:“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存在的”是联系的特点之一,在题中未体现。C项不当选。

  7.“经济全球化是历史潮流。长江、尼罗河、亚马孙河、多瑙河昼夜不息、奔腾向前,尽管会出现一些回头浪,尽管会遇到很多险滩暗礁,但大江大河奔腾向前的势头是谁也阻挡不了的。”该论述所体现的哲理是:

  A. 因果关系原理

  B. 质变量变规律

  C. 对立统一规律

  D. 否定之否定规律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从事物发展内容上看,是事物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表现形态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即曲折前进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①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②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题中,“尽管会出现一些回头浪,尽管会遇到很多险滩暗礁,但大江大河奔腾向前的势头是谁也阻挡不了的”体现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即否定之否定规律。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1.A市规划局向B公司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发现B公司在提交申请的过程中曾贿赂相关工作人员。则对于该公司的许可证,应予以:

  A.吊销

  B.注销

  C.撤销

  D.撤回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吊销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即不是因相对人申请,而由有权机关依法依职权强制终止其资格、资质、身份。A项排除。

  B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B项排除。

  D项:根据2019年版《行政许可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D项排除。

  2.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下列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

  A.行政拘留

  B.吊销许可证、执照

  C.冻结存款、汇款

  D.责令停产停业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强制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2年版《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BD项: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ABD项排除。

  1.陆某在自家大门上安装了一款高科技可视门铃,位置正对着距离20米远的张某家的卧室和阳台。这款门铃可以拍摄到张某的室内情况并自动录制视频。陆某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张某的:

  A.隐私权

  B.生命权

  C.健康权

  D.人身自由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题中,住宅内部是张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侵犯。门铃拍摄情况即便模糊,仍可加以辨别和识别,进而对张某私密空间及私人活动信息造成侵扰,即便是为自我防范而安装,没有窥探和收集的本意,客观上也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 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自由。D项排除。

  2.某日甲乙两化工厂同时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致使丙在河道内养殖的鱼死亡。后续有关部门取样检测,甲乙两厂排放的污水都足以导致鱼全部死亡。关于甲乙承担的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都在全部范围内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起诉任意一人或他们全部,并要求任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而补充责任则是指在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范围内的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逃匿则补充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而后获得追偿权。

  3.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一项是:

  A.继承人甲因抢劫罪被判入狱

  B.继承人乙因违纪给开除党籍

  C.继承人丙为报复杀害其兄长

  D.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D项,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属于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第四种情形。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B项:继承人有犯罪行为和违纪行为的情形,都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AB项排除。

  C项:继承人丙主观上是为了报复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而非为了争夺遗产,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C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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