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试题资料

首页 > 辽宁事业单位 > 试题资料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2024年(8月5日)

辽宁华图 | 2024-08-05 08:31

收藏

  辽宁华图_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为您提供2024辽宁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文章: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2024年(8月5日)。更多2024年辽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事业单位考试频道(http://ln.huatu.com/sydw/)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话:400-024-1113。事业单位专属客服:点击事业单位考试群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文章: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2024年(8月5日)

  >>>>>>扫码随时咨询事业单位相关问题,领取资料试题

试题资料

  1.“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意思是写出来的字,个个都渗透着血,十年来为写此书,所付出的辛苦太不一般了。这讲的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的:

  A.《聊斋志异》

  B.《儒林外史》

  C.《红楼梦》

  D.《三国演义》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玉缘》,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被誉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是《红楼梦》甲戌本第一回之前《凡例》的末尾。《凡例》的末段内容与其他诸本第一回第一段基本相同,是对全书的总评。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朝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最早的抄本在清代康熙年间已有流传。它们或者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鲁迅评价《聊斋志异》是“用传奇法,而以志怪”。郭沫若评价说:“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评价说:“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A项排除。

  B项:《儒林外史》是清代吴敬梓创作的长篇小说,代表着中国古代讽刺小说的高峰,它开创了以小说直接评价现实生活的范例。鲁迅认为该书思想内容“秉持公心,指摘时弊”,胡适认为其艺术特色堪称“精工提炼”。B项排除。

  D项:《三国演义》,全名为《三国志通俗演义》,又称《三国志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亦是中国第一部长篇历史章回小说,作者一般被认为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该书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百年的历史风云,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以及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是四大名著中唯一根据历史事实改编的小说。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至于写人,亦颇有失,以致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惟于关羽,特多好语,义勇之概,时时如见矣。D项排除。

  2.“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出自()的诗作。

  A.李白

  B.杜甫

  C.杜牧

  D.白居易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出自唐代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意思是:如何能得到千万间宽敞高大的房子,普遍地庇覆天下间贫寒的读书人,让他们开颜欢笑!杜甫,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合称“李杜”。主要作品《望岳》《登高》《春望》《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三吏”“三别”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早发白帝城》等多首。A项排除。

  C项:杜牧,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字牧之。杜佑之孙。唐代文学家、大和进士。晚年尝居樊川别业,世称杜樊川。代表作《泊秦淮》《江南春》《赤壁》《题乌江亭》等。C项排除。

  D项: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有“诗魔”和“诗王”之称。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D项排除。

  3.“身似头陀不出家,杜陵归老有桑麻”中“桑麻”指的是:

  A.农事

  B.史册

  C.战争

  D.故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身似头陀不出家,杜陵归老有桑麻”出自宋代诗人陆游的《病中杂咏十首其六》,其中,桑麻指桑树和麻。植桑饲蚕取茧和植麻取其纤维,同为古代农业解决衣着的最重要的经济活动,泛指农作物或农事。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常用汗青借指史册。汗青,古代在竹简上书写,先以火烤竹去湿,再刮去竹青部分,以便于书写和防蛀,称为汗青,因此后世把著作完成叫做汗青,故用汗青借指史册。B项排除。

  C项:烽烟,烽火台报警之烟.亦借指战争。C项排除。

  D项:常用桑梓代指故乡或父老乡亲。桑梓,《诗•小雅•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止。”谓家乡的桑树、梓树是父母种的,对它要有敬意。后以“桑梓”代指故乡或父老乡亲。D项排除。

  4.冷某从事装修行业,在2021年4月3日上午10时许,冷某通过朋友介绍前往某小区一户6层住宅,进行拆除窗户作业。冷某拆除窗户时剩余二十多根铝合金条,冷某将铝合金条捆起后,从该户六层窗户抛出,掉落在从该楼单元口外出的白某面前。本案中,冷某的行为:

  A.构成犯罪未遂

  B.构成犯罪预备

  C.构成高空抛物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题中,冷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虽未造成白某的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足以达到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冷某所触犯的高空抛物罪是一个行为犯,是抛物人主观故意的行为。即使未造成具体的实害结果,亦构成既遂。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冷某的高空抛物行为已进入实行阶段,故不构成预备。B项排除。

  D项:冷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并非不构成犯罪。D项排除。

  5.2020年5月30日15时12分许,刘某在某国道由东向西跨越道路中间护栏,横穿机动车道,与由北向南行驶至此的徐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徐某死亡,刘某受伤。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

  B.故意杀人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刘某在国道上跨越道路中间护栏,横穿机动车道,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与徐某发生碰撞致其死亡。故刘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B项排除。

  C项: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C项排除。

  D项: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D项排除。

  6.中学生A于1981年4月5日出生,于1998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1999年1月2日被捕。A的行为:

  A.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C.应负刑事责任

  D.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中学生A于1998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犯罪时已满17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2024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文章: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2024年(8月5日),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辽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辽宁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指导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