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报考指导

首页 > 辽宁公安招警 > 报考指导

本溪市南芬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辽宁华图 | 2024-09-19 08:07

收藏

  辽宁华图_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本溪市南芬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更多辽宁公安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招警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zhaojing/)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 话:400-024-1113。招警考试专属客服:点击招警考试群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本溪市南芬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职位表>>>>

                   辽宁公安招警岗位职责>>>>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报名信息表>>>>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待遇>>>>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招聘程序>>>>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笔试科目>>>>

  推荐阅读:

  【备考图书】【网络课程】【面授课程】【 公安招警介绍 】【备考指导】【 试题资料 】【 备考资料 】【系统详述

  【公安招警公告】【公安招警职位 】【报名入口】【报名条件】【准考证打印入口】 【笔试时间】【考试科目

  >>>>>公安招警问题详情扫码咨询,领取资料 <<<<<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文章:本溪市南芬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招警考试笔试课程

  辽宁招警考试面试课程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公告│职位信息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条件│报名指导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试题资料│刷题练习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笔试技巧│面试技巧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疑难解答│电话咨询│分校地址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公安招警备考技巧

  7.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则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 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加入斗殴,并各属一方,属于互殴,排除正当防卫的适用。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属于故意杀人。

  因此,选择D选项。

  8.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括:

  A.严重社会危害

  B.刑事违法

  C.普遍性

  D.应受刑法处罚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 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的三大特征为:①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性。③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可知,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括普遍性。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本质特征:触犯刑法。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9.甲无意中见到乙将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放进办公室的抽屉里,他想趁乙不在时偷走该表。等乙走后,甲准备动手时,又怕自己的偷盗行为被发现,面临牢狱之灾,于是放弃了。从犯罪形态来说,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由此可知,本题中甲准备动手时,怕自己的偷盗行为被发现,面临牢狱之灾从而放弃偷盗,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既遂。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D项排除。

  4.古人云,“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其所好,反自为祸。”这表明:

  A. 解决问题的重心在于抓住主要矛盾

  B. 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认清事物的本质

  C. 事物的矛盾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相互转化

  D. 事物的属性由矛盾的主要方面来决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其所好,反自为祸。”的意思是善于游泳的人容易淹死,善于骑马的人常会落马摔伤,他们各因自己的爱好特长而招致灾祸。体现的哲学道理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因此,选择C选项。

  5.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左,就无所谓右;没有黑,就无所谓白;没有先进,就无所谓落后;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这说明:

  A. 矛盾双方是相互对立的

  B. 矛盾双方是相互转化的

  C. 矛盾双方是相互依存的

  D. 矛后双方相互对立是无条件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这就是说,任何矛盾的对立双方都不能单独存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各以自己的对立方面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如果没有对方,它自己也将不会存在。正如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没有左,就无所谓右;没有黑,就无所谓白;没有先进,就无所谓落后;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因此,选择C选项。

  6.在我国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的情况下,全球疫情却面临着“大流行”的趋势。防控境外输入成了我国不得不面对的一道难题。加强口岸防控,严防境外输入病例。并不意味着“关门大吉”,也不能采取“一刀切”。从哲学的角度讲,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原因是:

  A. 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B.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C. 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存在的

  D. 矛盾具有特殊性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加强口岸防控,严防境外输入病例。并不意味着“关门大吉”,也不能采取“一刀切”,而应当针对不同地区的疫情情况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这体现的是矛盾的特殊性,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反映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材料当中没有体现。A项不当选。

  B项:“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是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在题中未体现。B项不当选。

  C项:“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存在的”是联系的特点之一,在题中未体现。C项不当选。

  7.“经济全球化是历史潮流。长江、尼罗河、亚马孙河、多瑙河昼夜不息、奔腾向前,尽管会出现一些回头浪,尽管会遇到很多险滩暗礁,但大江大河奔腾向前的势头是谁也阻挡不了的。”该论述所体现的哲理是:

  A. 因果关系原理

  B. 质变量变规律

  C. 对立统一规律

  D. 否定之否定规律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从事物发展内容上看,是事物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表现形态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即曲折前进的过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①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②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题中,“尽管会出现一些回头浪,尽管会遇到很多险滩暗礁,但大江大河奔腾向前的势头是谁也阻挡不了的”体现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总趋势是前进上升的。即否定之否定规律。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1.新冠疫情发生后,互联网上有人散播谣言。依据《公安机关互联网安 全监督检查规定》,对上述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要求网民:

  A.享受言论自由

  B.遵守宪法和法律

  C.行使知情权

  D.拒绝传播网络信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又根据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本题中,新冠疫情发生后,互联网上有人散播谣言,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说明在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同时,要求网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因此,选择B选项。

  2.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下列对宪法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党的根本利益的实现

  B.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C.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D.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所以A项错误,当选;BC项正确,排除。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D项: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上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 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性、稳定性、长期性。D项排除。

  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行使行政区域划分权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因此,选择D选项。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