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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鞍山市立山区事业单位递补体检公告

华图教育 | 2026-07-2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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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有关规定,因本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现将递补3名考生参加体检(具体人员详见附件)。现将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具体时间及集合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进入递补体检人员详见附件。

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无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三、体检要求

1.应聘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体检。体检费为498元(现金),由应聘人员自费。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前须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注意休息,避免熬夜,饮酒及剧烈运动。否则由此引起的体检结果不准确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体检当天着装应便于穿脱,避免着有金属钢圈、扣子的内衣,避免着有亮片等装饰物的衣物及佩戴首饰。体检后,医院备有早餐。

3.所有应聘人员应遵守体检机构的要求,按照指定的路线出入;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须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勿漏检;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禁止家长及其他人员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请勿进行X光检查。

6.如既往有手术或疾病史者,需携带相关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7.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0412-8772026

附件: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鞍山市立山区事业单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鞍山市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1日

文章引用链接:http://www.lishan.gov.cn/html/ASLSQ/202607/0178461737657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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